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
為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推動公司各部室工作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部署,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級決策部署,通過開展考核,推進公司參與供水報裝等各項服務的部室采取有效措施,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運用線上、線下及互聯網+等方式,讓用戶接受便利、及時、滿意的供水服務,破除制約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激發企業動力和市場活力,為實現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為淮北又快又好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考核對象
公司參與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部室及人員。
三、考核內容
營商環境工作考核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聚焦企業和群眾關切,樹標桿、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破除制約創新創業創造的體制機制障礙,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
本考核細則依據《安徽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指引》和《淮北市創建一流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方案(2022版)》的通知》,對參與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部室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各相關部室對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中“獲得用水”評價指標的表現情況。
四、考核方法
(一)內部考核
1、對照《淮北市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營商環境工作考核細則》,逐項考核相關部室各項工作環節完成情況。營商環境工作責任部室每月對本部室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并填寫《營商環境工作反饋表》報送至監察審計部。監察審計部會同生產技術部、黨群人事部、辦公室,每月對《營商環境工作考核細則》中各部室及各項指標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上報公司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
2、考核周期:分為季度和年度。
(1)每月5號前,參與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部室將本部室當月完成情況報送至監察審計部,由監察審計部負責匯總報送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每季度末將本季度營商環境工作完成情況匯總后,經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根據《營商環境工作考核細則》進行獎懲,黨群人事部依據反饋情況實施季度考核具體工作。對因特殊情況或者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工作未完成,責任部室可進行相關情況說明并提供證明材料。經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最終考核結果。年終對全年月度考核情況匯總,進行年度考核。
(2)季度考核:責任部室本季度所有項目工作環節完成率均達到100%的,考核結果為“合格”;未達到的,為“不合格”。
(3)年度考核:全年季度考核合格率達到100%的,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合格率達到80%以上的,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合格率不到80%,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二)上級考核
依據省、市關于營商環境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對標《安徽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指引》中“獲得供水”評價指標,由公司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相關部室評價指標表現情況進行考核。
所有考核工作建立考核臺賬,定期通報考核結果。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內部考核
1、每季度初對上一季度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季度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部室,主要負責人扣罰500元績效工資,相關責任人扣罰200元績效工資。
2、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部室,給予部室一次性獎勵2000元;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部室,主要負責人扣罰1000元績效工資,相關責任人扣罰400元績效工資,同時取消全年評先評優資格。
(二)上級考核
按照省、市關于營商環境工作通報的績效考核結果,公司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各部室評價指標表現情況,進行獎懲。對造成失分的部室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主要負責人扣罰1000元績效工資,相關責任人扣罰400元績效工資;對得分情況良好的部室,給予部室一次性獎勵2000元。
附件:1、淮北市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營商環境工作考核細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