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市供水總公司持續發動全體員工開展“用戶管理月活動”,旨在加強用戶管理,查處各類違章用水行為,減少跑、冒、滴、漏,降低損耗,規范用水,提高公司的經濟與社會效益。并根據各部門查出問題的多少,經核實后進行獎勵,效果顯著。
從每次查出的問題來看,存在以下現象:
1、從供水主管道私自開口接水源入戶,無表用水。
2、私自開啟表蓋,破壞水表,造成計量無效或不準。
3、私自從民用轉接為商業用水,利用水價價差。
4、利用公共供水設施如消防栓私自外接。
通過分析形形色色的各類處理違章現象的背后,偷水者存在以下心理狀況:
1、“很劃算”:稽查不嚴時,很長時間偷一次夠能省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罰的也不多,值得一偷。
2、“抗罰款”:供水公司沒有執法權,不能拿偷水戶怎么樣,可以通過恐嚇、威脅或其它等手段抵抗罰款。
3、“看風向”:看周圍小區用戶偷水供水公司能否用時發現,如果動靜不大,說明供水稽查不到位,可以大膽偷水。
4、“有死角”:利用所在供水線路穿越地形復雜有遮擋物,供水稽查人員無法輕易看到偷水點,因為長期偷水一直未被發現。
5、“有漏洞”:供水稽查人員一般白天上班稽查,晚上不稽查,偷夜間,避白天,早拆夜偷。
6、“有技術”:有較高的水工技術,對水表計費原理有研究,可以仿造封鉛、打開水表更換、破壞部分水表零件,造成水表計量慢,抄表和稽查人員無法斷定水表異常。
7、“有內情”:供水公司中有朋友或者親戚,什么時候聯合查水能得到提前通知,能提前做防范措施。
8、“有人情”:供水公司內部有人能協助處理或者不算處罰、少處罰。一旦被查,托各種關系說人情。
責任編輯:淮北供水公司